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立丰所召开本年度党政联席会议
发布日期:2021/11/12

2021年11月11日下午,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丰所”)在18楼会议厅召开了本年度党政联席会议,向全体律师传达学习贯彻第十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以及近期召开其他重点会议的相关情况,围绕行业重要文件精神集中开展理论学习,并对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研究。律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刘勋,党总支书记、高级合伙人易卉,战略发展咨询委员会委员、高级合伙人张用江,以及监事会主席、高级合伙人汪后新出席会议,全体党员、律师参加会议。

 

★ 第一项议程 ★

 

 

首先,由张用江委员向全体律师介绍了第十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的基本情况,重点对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依法治国办主任郭声琨同志,司法局党组书记、唐一军部长和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全国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熊选国等讲话精神作了重要传达。并强调希望广大律师始终坚持科学理论指引,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律师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一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二要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三要始终坚持人民律师为人民,四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定位、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

 

接着,张用江委员向全体律师介绍了湖北省律协八届七次常务理事会的相关情况,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法〔2021〕281号」》文件,要求全体律师要提高风险意识,规范执业。

 

★ 第二项议程 ★

 

 

由刘勋主任向全体律师传达“两高一部”《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文件精神。刘勋主任首先介绍了两个《意见》的出台的背景与重要意义,摘要传达并与全体律师共同学习了核心内容,并要求全体律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两个《意见》精神实质、重要举措和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两个《意见》要求上来,不断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 第三项议程 ★

 

 

由易卉书记向全体律师传达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禁止违规炒作案件的规则(试行)》文件精神。易卉书记首先结合《宪法》、《律师法》对《规则》的制定背景和过程进行了详细介绍,强调《规则》的出台,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司法公正的内在要求,是深化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推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诚信公平的良好执业环境、提升律师行业良好社会形象的客观需要。易卉书记带领全体律师共同学习了《规则》内容,强调人民律师为人民,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要深刻理解案件是办出来的,不是“炒”出来的。

 

★ 第四项议程 ★

 

 

由汪后新主席向全体律师传达财务部关于印发《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44号建议的答复》文件的重要内容。汪后新主席首先介绍了以上两个文件的出台背景,接着结合律师事务所的行业特性以及立丰所的相关财务政策围绕文件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针对大家关心的重点问题予以说明。

 

 

会议最后,刘勋主任表示此次会议传达了第十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以及近期出台的重要文件精神,希望全体律师在会后进一步贯彻学习,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更加自觉把个人的价值追求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紧紧连接在一起,始终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党同心同向的高素质人民律师。

 

撰稿:宋雪瑜

摄影:吕彦

编辑:熊敏

审核:易卉、刘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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