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丰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汪少鹏律师应邀参加首届“照岳高峰论坛”并作主旨发言
发布日期:2021/06/28

2021年6月27日,首届“照岳高峰论坛”—“刑事辩护中的当事人利益最大化问题”理论研讨会在山东省济南市成功举行。此次论坛由山东省律师协会、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主办,山东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委员会协办,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承办。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首席专家顾永忠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吴宏耀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律师法学教研室主任王进喜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国家法官学院高贵君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教授,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山东达洋律师事务所主任孙瑞玺律师,山东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山东省律协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专业委员会主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均律师出席了开幕式并在主席台就坐。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省律协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高级顾问胡常龙律师,山东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宋洪昌律师,以及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刘仁琦教授、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毛立新律师、北京京门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明勇律师、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柳波律师等来自全国各地法学院校、律师行业的代表共计100余人参加高峰论坛。

 

湖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北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汪少鹏律师应邀参加此次高峰论坛。

 

 

本次论坛分为四个研讨环节,分别为:“刑事辩护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诉讼法理”、“刑事辩护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现实障碍和突出问题”、“刑事辩护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中的证据运用”、“刑事辩护当事人利益最大化诉讼实现的有效路径”。汪少鹏律师在第四个研讨环节作了主旨发言。

 

 

汪少鹏律师认为,所谓刑事辩护“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是指在尊重事实与法律基础上,不违背当事人的意愿,通过辩护实现对当事人最有利的司法处理结果。他指出,在当前的司法与辩护实践中,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主要面临“制度环境的限制”、“司法人员理念的局限”、“辩护律师自身的不足”三方面障碍,切实实现刑事辩护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应主要解决这些障碍问题,即:

一是,完善制度与改善环境是根本,规范司法权的运行,让刑事案件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有法可依,且在权利面临侵害时有明确的救济渠道,为辩护律师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二是,端正与更新司法(诉讼)理念是关键,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开展端正与更新司法(诉讼)理念的主题教育活动,重点提高司法人员对司法权力、诉讼权利、辩护权利的正确认识与理解。

三是,提高辩护律师队伍素质是核心,完善刑事辩护律师的准入门槛,制定对刑辩律师的系统培训制度,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和律师协会应予统筹规划。

 

汪少鹏律师结合司法实践现象着重谈了司法(诉讼)理念问题,他最后强调,影响实现刑事辩护“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障碍因素很多,但是最为关键的是司法(诉讼)理念,显然,端正与更新司法(诉讼)理念,是实现刑事辩护“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关键路径。

 

 

撰稿:戚萌

编辑:熊敏

审核:汪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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